广 东 省 四 会 市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黄思月(住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银湖路6号金湖山庄D6):
关于申请执行人文闵闵与被执行人四会市朱海实业有限公司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2)粤1284执2524号]中,申请执行人文闵闵向本院提出追加但晓琴、黄思月、刘利雄为本案被执行人的申请,本院已立案号为(2024)粤1284执异152号进行审查。因你去向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粤1284执异152号案件异议申请书及证据副本、执行异议案件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四年十一月十一日
联系地址:广东省-四会市-四会市行政中心内四会法院综合审判庭;
联系人及电话:赵书记员,0758-3615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