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会法院制定出台《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实施细则(试行)》,对干预、插手、过问案件的记录流程以及相关适用情形进行明确,建立健全一案一告知、全程留痕、履职保护等机制,让“三个规定”的执行更加具体、明晰、可操作。
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启动以来,四会法院把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作为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的有力抓手,坚持从自身抓起,抓住三个重点,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一、注重源头治理,强化建章立制。除了制定出台《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实施细则(试行)》,四会法院还与四会市司法局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法官和律师职业行为 维护司法公正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对法官和律师在诉讼活动中的职业纪律约束。意见共二十一条,就法官和律师在诉讼活动中委托评估、回避、司法公开、接触交往等方面作出明确规范,形成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共识及合力。
二、推行“一案一告知”,强化外部监督制约。在立案阶段即向案件当事人发放《“三个规定”告知书暨廉政监督卡》,引导案件当事人了解“三个规定”主要内容,告知当事人在我院办理案件的过程中,严禁司法人员有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行为,以及受理举报的有效渠道,确保当事人知晓“三个规定”的各项要求。
三、扩大宣传范围,营造浓厚氛围。通过微信公众号向全社会发出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倡议书,积极宣传“三个规定”精神,取得社会各界的有力支持与配合。在法院门口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对四会法院落实“三个规定”监督,促进“三个规定”全面贯彻落实。
“三个规定”是司法环境的“净化器”、公平正义的“安全阀”、拒腐防变的“护身符”。下一步,四会法院将继续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工作,自觉地遵守好、贯彻和落实好本次制定的“三个规定”实施细则,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行为,确保“三个规定”不折不扣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