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1284民初2040号应诉材料公告

发布时间: 2024-10-21

作者: 管理员

来源: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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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原告赖炳新与被告郭建设、亳州市长运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亳州市谯城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粤1284民初2040号民事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及证据、应诉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三在保险限额范围内赔偿原告损失2396895.89元;2.判令被告一、被告二对保险赔付不足的原告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3.本案诉讼费由三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4年12月13日9时30分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综合审判庭联系电话:0758-3615146。

 

 

二0二四年十月二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