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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云享智能科技经营部(地址广东省肇庆市四会市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一路11号天和家庭一幢1-16商铺):
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肇高新市监处罚【2023】112 号行政处罚决定一
案,因你去向不明,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粤1284 行审 157号行政裁定书。裁定主要内容:准予强制执行申请执行人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4年4月9日作出的肇高新市监处罚【2023】112 号《行政处与决定书》中确定的处行事项,即对高新区云享智能科技经营部处罚 款 79991元。本案强制执行的费用(以强制执行过程中实际产生的具体费用金额为准)由被执行人高新区云享智能科技经营部承担。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本院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30 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四会法院 综合审判庭联系电话:0758-361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