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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护“舌尖上的安全”

发布日期: 2024-10-17

作者: 管理员

来源: 原创

阅读次数: 1663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食品药品连着民生、关乎民生,

绝不能等同一般商品视之。

       日前,四会法院组织干警在中山公园文化广场开展“食品安全”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惩罚性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增强居民群众食品安全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为谋取非法利益,利用餐厨垃圾生产、加工使用火锅油,出售给消费者使用,这种行为可能触犯法律,构成了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法院干警向附近商户介绍了食品惩罚性赔偿制度以及如何应对恶意高额索赔的行为,提醒餐饮经营者要诚信经营,引以为戒,以免面对高额索赔甚至因违法经营触犯法律,锒铛入狱。

    “法官,网络美妆博主推荐的减肥食品,信得过吗?”“作为消费者要理性消费,要选择正规的渠道购买,认真查验食品经营许可证、生产批号等,不要迷信一些平台达人的经验推荐,自身要警惕虚假宣传。”面对现场群众的踊跃提问,法院干警热情解答。

    活动现场,法院干警紧扣“诚信尚俭 共享食安”的主题,向来往群众分发食品安全宣传折页,采用以案释法、现场答疑等方式向大家讲解相关法律条文,讲解了举报食品安全问题以及维权的方法和途径。 此次活动,共计发放宣传资料15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60余人次。

    下一步,四会法院将坚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上级各项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严厉打击各类食品犯罪,结合工作实际不断丰富宣传载体,扩大宣传范围,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图为宣传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