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0-07-11 星期六 阴25-32度 欢迎访问四会市人民法院网站
为严格案款管理,确保案款安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现将本院拟向案外人发放的执行案款公示如下:
执行案号:(2025)粤1284执恢344号
被执行人:许海建
本次拟发放的案款数额:393.52元
向案外人发放案款事由:向杭州来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支付本次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费用393.52元。
特此公示。
公示期间:3天(自2026年4月27日起至2026年4月29日止)
如对公示事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本院发映。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联系人:陆柏曦 联系电话:0758-3615250
本院地址:广东省四会市四会广场行政服务中心旁 邮政编码:526200
下一篇:
已经是最后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