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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格案款管理,确保案款安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现将本院拟向案外人发放的执行案款公示如下:
执行案号:(2025)粤1284执682号
申请人:程根杨
一共拟发放的案款数额:29400元
向案外人发放案款事由:本院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作出的(2025)粤1284民初657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将本案扣划中被执行人吴建红的29400元退还给巫卫洪,所以该案款29400元转至案外人巫卫洪名下的收款账户。
特此公示。
公示期间:3天(自2026年05月06日起至2026年05月08日止)
如对公示事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本院发映。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二〇二六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