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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粤1284行审64、65、66号行政裁定书-林权

发布日期: 2022-08-09

作者: 管理员

来源: 原创

阅读次数: 9361

广东省四会市人民法院

 

林权

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张云超等19人与被执行人林权行政非诉审查一案,申请执行人张云超等19人向我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现已审查终结。因你去向不明,无法直接或用其他方式送达裁判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粤1284行审64、65、66号行政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准予强制执行四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四人社监字〔2020〕148-7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即被执行人林权足额支付申请执行人张云超、徐泽运、邓新国、吕春华、韩金川、尹振刚、杨宗典、安祥凤、杨宗时、杨秀会、安正禄、安永进、杨绪辉、安建霞、刘观根、袁先彬、张边洪、符边会、黄修莲2020年7月至10月份的工资,共计109991元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八月九日

 

联系人:周书记员,电话:0758-3615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