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四会市人民法院
公告
四会市东城街道前锋村梁便二经济合作社(四会市东城街道前锋村梁便二村):
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梁美燕与被执行人四会市东城街道前锋村梁便二经济合作社乡政府一案,申请执行人梁美燕向我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现已审查终结。因你去向不明,无法直接或用其他方式送达裁判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粤1284行审70号行政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准予强制执行四会市东城街道办事处作出的东办发〔2021〕31号《行政处理决定书》,即被执行人四会市东城街道前锋村梁便二经济合作社向申请执行人梁美燕支付2018年11月分配的合共三期高洞、九牙庄一带、五马岗、大洲(土名)土地的征地补偿款合共人民币86080元整。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四日
联系人:周书记员,电话:0758-3615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