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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粤1284民初2204号民事判决书邓运秀

发布日期: 2022-10-08

作者: 管理员

来源: 原创

阅读次数: 7346

广东省四会市人民法院

 

邓运秀住湖南省蓝山县蓝山县正市乡芹菜村11组):

本院受理原告段林玉诉被告邓运秀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的规定,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粤1284民初2204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被告邓运秀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段林玉支付劳务费11864元。本院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四会法院综合审判庭联系电话:0758-3615203

 

 

二〇二二年十月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