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四会市人民法院
公 告
李军君:
本院受理的原告吴美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22)粤1284民初3917号,因你去向不明,无法直接或用其他方式送达诉讼文书给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通知书(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民事裁定书(小额转普通)、原告补交的微信名片及微信支付转账电子凭证。起诉要点,请求判令:1、判令被告李军君清还欠原告借款20000元整;2、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本案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由夏睿娜担任审判员、梁嘉仪担任书记员,本案定于2022年12月15日下午15时0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