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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粤1284民初3782号开庭公告

发布日期: 2022-10-12

作者: 管理员

来源: 原创

阅读次数: 5912

广东省四会市人民法院

 

杨丽娟:

本院受理的原告肇庆市弘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2)粤1284民初3782号,因你去向不明,无法直接或用其他方式送达诉讼文书给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通知书(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民事裁定书(简易转普通)、原告补充提交的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证明、交楼通知书、逾期收楼通知书、快递信息。起诉要点,请求判令:判令被告支付从2020年9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为止所欠物业服务费3782.94元和物业费违约金613.29元,合计4396.23元;相关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本案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由夏睿娜担任审判员、梁嘉仪担任书记员,本案定于2022年12月8日下午15时2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