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四会市人民法院
公 告
肇庆新领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四会市江谷镇清平工业园1号厂房1):
本院受理原告莫金娣与被告肇庆新领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等诉讼材料。原告诉讼请求:请求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劳务费4715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22年12月16日上午十时在广东省四会市人民法院江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二0二二年十一月一日
联系人:叶永发 承办法庭:四会市人民法院江谷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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