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四会市人民法院
公告
肖祥禄:
本院受理的原告肇庆市弘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肖祥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粤1284民初4407号民事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副本、传票、小额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起诉要点:被告立即支付从 2021年1月15 日至 2022 年7 月 31 日为止所欠物业服务费:3341.31 元和违约金: 478.57元合计:3819.88 元。并且相关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22年10月23日15时50分,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 九 月 二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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