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四会市人民法院
公告
劳小球、谭立超:
本院受理的原告肇庆市弘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劳小球、谭立超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粤1284民初4150号民事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副本、传票、小额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起诉要点:被告立即支付从 2020 年 9月3 日至 2022 年 5 月 31 日为止所欠物业服务费:3485.09 元和物业费违约金: 609.26元合计:4380.19 元。并且相关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22年10月23日15时30分,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 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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