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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粤1284民监5号民事裁定书官网公告

发布日期: 2023-01-16

作者: 管理员

来源: 原创

阅读次数: 13416

广东省四会市人民法院

   

 

四会市德保金属塑料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练子伟与被告四会市德保金属塑料有限公司、曾耀强、四会市恒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22)粤1284民监5号,因你去向不明,无法直接或用其他方式送达诉讼材料给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粤1284民监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一、本案由本院再审;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自本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十六

 

 

注:本公告已张贴在本院公告栏。

联系人及电话:四会市人民法院立案庭何书记员,0758-3615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