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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粤1284民初1357号江环生起诉状公告

发布日期: 2023-04-04

作者: 管理员

来源: 原创

阅读次数: 6149

广东省四会市人民法院

 

江环生

本院受理原告肇庆市长实混凝土有限公司被告广州市黄埔建筑工程总公司、广东粤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江环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粤1284民初1357号民事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诉讼请求:一、判令三被告向原告支付尚欠的混凝土货款29310元;二、判令被告1、被告2向原告支付暂计至2023年2月6日的逾期付款违约金4292.63 元,2023年2月6日之后的逾期付款违约金,以29310元为基数,按照全国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标准计算至货款付清之日止;三、本案诉讼费、财产保全费由三被告承担。以上第一、二、三项暂共计33602.63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3年5月29日9时30分在本院大沙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二〇二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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