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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粤1384民初5410号判决公告

发布日期: 2023-03-24

作者: 管理员

来源: 原创

阅读次数: 5754

广东省四会市人民法院

 

刘建彬

本院受理原告陈伟彬被告刘建彬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粤1284民初51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被告刘建彬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陈伟彬支付工程款18900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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