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东 省 四 会 市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黄思月(住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荣路金地海景花园D区28栋1B):
关于申请执行人李清云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四会市朱海实业有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案号(2022)粤1284执3372号】,申请执行人李清云向本院申请追加被申请人黄思月为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本院已立案号为(2023)粤1284执异33号进行审查。因你去向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粤1284执异33号案件异议申请书及证据副本、执行异议案件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三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