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四会市人民法院
公告
杨能生:
本院受理的原告张月华诉被告杨能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粤1284民初1634号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副本、传票、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原告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杨能生清还原告借款10000元;2、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由审判员赵建红一人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定于2023年7月20日9时00分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通知。联系电话:0758-3615242、3615226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