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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达建运输有限公司、何达明:
本院受理的原告陈杰诉被告广东达建运输有限公司、何达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粤1284民初2719号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副本、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原告起诉要点:1.请求判决被告广东达建运输有限公司向原告陈杰支付土方款70568元及利息(利息以70568元为基数,从2022年8月1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全部款项实际清偿之日止),暂计至2023年4月8日的利息为1813.21元。2.请求判决被告何达明对被告广东达建运输有限公司的上述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请求判决本案诉讼费用由两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3年7月24日14时45分在本院大沙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联系电话:0758-3615225、3615172
二〇二三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