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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四会市人民法院
公告
杨丽:
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诉被告杨丽、黄建东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粤1284民初2695-1号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副本、传票、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起诉要点:1、解除原告与被告签订的借款合同关系。2、被告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下同)238199.36元及拖欠的应收利息5232.52元(利息暂计至2023年2月28日),并自2023年3月1日起至借款偿清日止,就拖欠借款按约定的逾期利率计付利息复利、按约定的执行利率上浮50%计付罚息。(小计暂243431.88元)。3、被告承担原告实现债权的律师费用12000元。4、本案诉讼实际发生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执行费、保全费、公告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23年10月10日09时20分,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通知。联系电话:0758-3615258、3615117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