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润泽建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广东华途仕建材实业有限公司诉被告贵州润泽建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粤1284民初3970号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副本、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原告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所欠货款890175.4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以661576.81元为基数,自2023年6月27日起每日按万分之四标准计算至款项偿清之日止,暂计至2023年7月13日为4498元;以228598.59元为基数,自起诉之日起每日按万分之四标准计算至款项偿清之日止)。暂合计为894673.40元;2.本案全部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3年10月30日9时30分在本院大沙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联系电话:0758-3615225、3615172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