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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粤1284民初3261号公告送达起诉材料-林少彬

发布日期: 2023-09-09

作者: 管理员

来源: 原创

阅读次数: 5202

林少彬:

本院受理的原告闵桂芝、方丽、易海生、易芳诉被告深圳市诚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肇庆市海王健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林少彬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粤1284民初3261号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副本、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原告起诉要点:1.判决被告深圳市诚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向原告闵桂芝、方丽、易海生、易芳支付所继承的土方泥头车劳务费383216元;2.判决被告深圳市诚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支付逾期支付上述劳务费的利息(以383216元为本金,按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或同期贷款市场报价从2021年12月30日起计至被告实际清偿之日止);3.判决被告肇庆市海王健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对上述被告深圳市诚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债务在未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判决被告深圳市诚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肇庆市海王健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3年10月25日14时45分在本院大沙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联系电话:0758-3615225、3615172

 

二〇二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