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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粤1284行审123号行政裁定书-四会市城中区穗源木器加工厂

发布日期: 2023-11-20

作者: 管理员

来源: 原创

阅读次数: 5627

广东省四会市人民法院

公  告

 

四会市城中区穗源木器加工厂广东省四会市城中区济广公路侧(即:西合村侧)

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四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被执行人四会市城中区穗源木器加工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一案,申请执行人四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我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现已审查终结。因你去向不明,无法直接或用其他方式送达裁判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粤1284行审123号行政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准予强制执行申请执行人四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3年1月5作出的四人社监字〔2022〕第476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即责令四会市城中区穗源木器加工厂(经营者:王斌)足额支付麻海荣、麻兴东、杜军华、罗宝升等12名工人2022年10月份的工资,共计53515元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三年十一二十

 

 

联系人:张书记员、赵书记员,电话:0758-3615203、0758-3615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