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四会市人民法院
公 告
常熟市南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肇庆市现代筑美家居有限公司诉被告常熟市南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使用直接送达或者留置送达等方式向你送达诉讼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粤 1284民初149号案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支付合同款项299130.45元;2、判令被告向原告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2倍计算支付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违约金,从欠付之日暂计至2022年10月20日的违约金为13633.22元(计算方式详见附表);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案件受理费、保全费、保险费等所有诉讼费用。(以上第一、二项请求金额合计312763.67元)
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3年12月12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五日
联系电话:杨书记员:0758-3615197/3615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