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0-07-11   星期六  阴25-32度 欢迎访问四会市人民法院网站

无障碍无障碍浏览

当前位置: 首页 > 司法公开 > 送达公告 > 浏览文章

四会市人民法院(2024)粤1284民初1134号送达民事起诉材料

发布日期: 2024-03-22

作者: 管理员

来源: 原创

阅读次数: 4570

广东省四会市人民法院

公告

严翠萍:

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会市支行诉被告伍志强、严翠萍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送达(2024)粤1284民初1134号民事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副本、传票、应诉通知书、廉政监督卡、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一立即向原告归还贷款本金人民币284000元;2、判令被告一立即向原告支付利息(暂计至20230817日利息为人民币19773.55元;之后的利息应按照《农户贷款借款合同》约定计至被告还清所有欠款之日止 3、判令本案原告的律师费1000元由被告一承担。以上本金、利息、律师费暂共计304773.55元;4、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上述全部被告一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公告费等);5、判令被告二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24522900分,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通知。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二日

 

联系电话:0758-36152330758-3615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