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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四会市人民法院
公告
罗纪权:
本院受理的原告廖耀发与被告罗纪权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送达(2024)粤1284民初1566号民事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通知书。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200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20000元为基数,从2022年3月30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7%加收50%计算至付清货款之日止,暂计算至2024年1月10日为1957.89元);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24年5月20日15时3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