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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粤1284民初1316号开庭公告

发布日期: 2024-04-02

作者: 管理员

来源: 原创

阅读次数: 4368

广东省四会市人民法院

公告

严海英

本院受理的原告保利(佛山)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肇庆高新区分公司诉被告严海英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粤1284民初1316号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副本、传票、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支付20220701日至2023430日期间(欠费周期),保利心悦花园83201单元的物业管理服务费¥2306.60元给原告(详细见欠费名细表)2、判令被告向原告偿付保利心悦花园83201单元从20220701日起至20230430日实际清还全部物业管理服务费之日止的违约金311.39(暂计至20230430日,按每日1%计算,详见欠费明细表)3、判令被告支付保利心悦花园83201单元的代收水费¥/元、电费¥/元、公摊费用183.15(13项诉讼请求的标的额总合计2801.14)4、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和法院诉讼文书送达的公告费用。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245281520分,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通知。联系电话:0758-36152583615117

 

二〇二四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