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0-07-11 星期六 阴25-32度 欢迎访问四会市人民法院网站
广东省四会市人民法院
公 告
萧天金:
本院受理的原告陈展鹏诉被告萧天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粤1284民初2212号起诉状及证据副本、传票、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返还46000元以及利息(利息以46000元为本金,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19年8月15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暂计至2024年1月25日为7838.53元);2.判令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24年6月18日9时00分,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