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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2024)粤1284民初1783号】(原诉前调解案号为:2023粤1284民诉前调4748号)

发布日期: 2024-04-13

作者: 管理员

来源: 原创

阅读次数: 4120

广东省四会市人民法院

 

邱洪标、邓日娴:

本院受理原告崔婉素、罗业标诉被告邱洪标、邓日娴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4)粤1284民初1783号】(原诉前调解案号为:2023粤1284民诉前调4748号),因你去向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粤1284民初1783号(原诉前调解案号为:2023粤1284民诉前调4748号)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风险提示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起诉要点:1、请求法院判决两被告赔偿原告60000元。2、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4年5月29日15时45分在本院大沙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四会法院大沙法庭联系电话:0758-3615175

○二四年月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