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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四会市人民法院
公 告
熊标:
本院受理的原告肇庆高新区雄英汇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四会分公司诉被告熊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粤1284民初1890号起诉状及证据副本、传票、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支付粤E9XA18租金640元;2.判令被告支付粤E9XA18违停罚款200元;3.判令被告支付粤E9XA18违约金3000元;4.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以上总计为3840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24年6月28日16时00分,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