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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粤1284民初848号应诉材料公告

发布日期: 2024-05-18

作者: 管理员

来源: 原创

阅读次数: 3113

梁东才:

本院受理的原告梁勇诉被告梁东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粤1284民初848号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副本、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原告起诉要点: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向原告归还借款本金47300元;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利息12976.23元(利息调整为按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即15.4%计算,从2021年9月28日起暂计至2024年1月15日为16976.23元,减去被告已支付的4000元利息;之后的利息应按上述利率计至被告还清所有欠款之日止);3.判令被告承担原告律师费损失8000元。以上借款本金、利息暂合计68276.23元。4.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公告费等,判决后原告向法院申请退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4721545分在本院大旺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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