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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 东 省 四 会 市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佛山市广昊宬建材料有限公司(住所地: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曹边东南村环村路14号之三):
关于申请执行人肇庆市洪信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广东瑞丰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4)粤1284执270号]中,申请执行人肇庆市洪信混凝土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追加佛山市广昊宬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为本案被执行人的申请,本院已立案号为(2024)粤1284执异89号进行审查。因你去向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粤1284执异89号案件异议申请书及证据副本、执行异议案件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四年六月二十七日
联系地址:广东省-四会市-四会市行政中心内四会法院综合审判庭;
联系人及电话:赵书记员,0758-3615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