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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粤1284执异111号

发布日期: 2024-08-05

作者: 管理员

来源: 原创

阅读次数: 4385

广 东省四会市人民法院

公告

     刘彬雄、吴叔清(地址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六祖镇龙门村委龙门塘坪村 17号):

      关于申请执行人李现阳与被执行人云浮市腾俊建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4)粤1284 执 731号]中,申请执行人李现阳向本院提出追加刘彬雄、吴叔清为本案被执行人的申请,本院已立案号为 (2024)粤 1284执异 111号进行审查。因你去向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粤 1284 执异111 号案件异议申请书及证据副本、执行异议案件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八月五日


联系地址:广东省-四会市-四会市行政中心内四会法院综合审判庭;

联系电话:0758-3615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