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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粤1284民初2847号向被告广东汇捷建设有限公司送达开庭传票

发布日期: 2024-07-25

作者: 管理员

来源: 原创

阅读次数: 2294

广东省四会市人民法院

  

广东汇捷建设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肇庆瑞利辉玻璃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广东汇捷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4)粤1284民初2847号。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请求:一、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货款本金79836元、违约金4790.16元(违约金以79836元为基数,按每日0.05%的标准计算,从2024年1月6日暂计至2024年5月5日),实计至被告还清全部本息之日止,合计84626.16元;二、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担保费等全部诉讼费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4年9月11日15时20分在本院大旺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四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