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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四会市人民法院
公 告
黄振西:
本院受理原告陈甘泉与被告黄振西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使用直接送达或者留置送达等方式向你送达诉讼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粤1284民初4026号案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起诉要点:一、请求判令解除原、被告于2024年1月16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及2024年3月1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二、请求判令被告立即支付租金14175元给原告; 三、请求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因迟延支付租金的违约金6474元给原告;四、请求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原告律师费3000元;五、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4年10月14日9时00分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若你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应诉,本院将对本案依法缺席审理。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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