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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粤1284民初3647号向被告龙深新公告送达开庭传票

发布日期: 2024-07-28

作者: 管理员

来源: 原创

阅读次数: 1899

广东省四会市人民法院

公告

 

龙深新:

本院受理的原告佛山市泰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肇庆高新区分公司诉被告龙深新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粤1284民初3647号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副本、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原告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支付物业服务费6279.66元和违约金8686.03元,共14965.69元;2.被告承担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4年9月18日10时30分在本院大旺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四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