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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粤1284民初3990号向被告温伟文公告送达开庭传票

发布日期: 2024-07-30

作者: 管理员

来源: 原创

阅读次数: 3743

广东省四会市人民法院

公告

 

温伟文:

本院受理的原告张华诉被告温伟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粤1284民初3990号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副本、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原告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1.5万及利息7200元,利息以1.5万为基础,按照月利率2%,从22年1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日止;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和公告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4年9月19日14时50分在本院大旺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四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