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四会市人民法院
公告
吴绍飞:
本院受理的原告陈丽英诉被告吴绍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粤1284民初4183号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副本、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原告起诉要点:一、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100000元。 二、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利息暂计16655.97元(计算方式: 以本金100000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授权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从2019年12月8日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现暂计至2024年4月29日)。 三、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利息暂计12400.84元(计算方式:以本金100000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授权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从2020年12月31日计算至实际清偿之口止,现暂计至2024年4月29日)。 共计:129056.81元人民币本案定于2024年9月3日10时30分在本院大沙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