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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粤1284民初4763号向被告传雪专公告送达传票、原告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及原告补充证据

发布日期: 2024-10-21

作者: 管理员

来源: 原创

阅读次数: 398

广东省四会市人民法院

公告

 

传雪专:

本院受理的原告广州忠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肇庆分公司诉被告传雪专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现增加诉讼请求:请求被告向原告支付原告律师费损失2000元。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粤1284民初4763号原告新提交的证据材料:1.委托代理合同;2.发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4年12月5日14时45分在本院大旺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四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