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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粤1284民初5573号向被告涂吉新公告送达传票及应诉材料

发布日期: 2024-11-11

作者: 管理员

来源: 原创

阅读次数: 316

广东省四会市人民法院

公告

 

涂吉新:

本院受理的原告沙先徐诉被告涂吉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粤1284民初5573号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副本、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原告起诉要点:1. 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货款20032元;2.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赔偿逾期付款损失,以诉讼请求第一项应付货款为基数,按照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50%,自2023年10月1日起计算至款清之日,暂计算至起诉之日即2024年8月22日,为936.16元3.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以及保全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4年12月26日16时10分在本院大旺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四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