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四会市人民法院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 部门基本情况
(一) 机构设置
2014年预算组成单位共有18个: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立案庭、审判监督庭、书记员管理办公室、办公室、研究室、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办公室、监察室(纪检组合置)、政工科、执行局、司法警察大队、大沙人民法庭、江谷人民法庭、后勤服务中心。
(二)主要职能
依法审判刑事、民商事、行政纠纷的第一审案件;独立行使审判权,依法办理我院一审生效法律文书及其它依法具有强制执行效力文书的执行工作;依法办理由我院受理的国家赔偿案件;审查、处理国家赔偿胜诉案件;运用法律手段保护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和公民合法财产不受侵犯,维护公民合法权益;通过审判活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和市场经济秩序;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承办其他应由基层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三)人员构成
本院共有行政编制 69人,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 14人,临聘人员32人、人民陪审员17人。
(四)主要工作任务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关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针,依法切实做好各项审判工作、执行工作和司法行政工作。加强人民法院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审判工作效率,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审判职能作用。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4年收入预算1222.01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1222.01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4年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预算1142.0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44.0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4.3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03.63万元。项目支出预算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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