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四会市开展“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提升人民调解员法律素养和调解业务能力,近日,四会法院与四会司法局联合开展人民调解员调解业务培训会。四会法院立案庭法官邵平及法官助理彭敏玲作业务指导,市13个镇(街道)的司法所负责人以及人民调解员参加会议。
培训内容主要围绕人民调解员在多元解纷中的角色定位、职责担当、调解技巧、调解协议的制作规范和诉调衔接等方面展开,并就调解过程中的难点疑惑问题进行了分享交流。培训结束后,四会法院与司法局就如何开展矛盾纠纷预防、排查、化解、信息互通等工作与各个镇(街道)司法所进行了现场交流和探讨。
参与培训的调解员纷纷表示,此次培训内容丰富、贴近实际,进一步增强了他们做好村居矛盾化解工作的信心。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自觉提升履职水平,认真排查矛盾纠纷,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司法审判与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中的各自优势,2021年5月,四会法院与四会司法局联合印发了《四会市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衔接工作方案(试行)》。该《工作方案》实施以来,各个镇(街道)以及各人民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挺在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据统计,四会市各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成功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的案件共237件,经法院审查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有效的案件数量为228件。
下一步,四会法院将在党委及党委政法委领导下,加强与各镇(街道)以及人民调解组织的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常态化开展对人民调解员的法律指导,更好地发挥好人民调解在诉源治理、社会治理等方面的作用,推动形成 “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良好局面。
(图为培训现场)
撰稿人:彭敏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