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妥善化解聋哑人纠纷 让公平正义之声传进 “无声的世界”

发布日期: 2024-07-04

作者: 管理员

来源: 原创

阅读次数: 16365

近日,四会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原、被告均为聋哑人的民间借贷纠纷,审判团队通过手语、微信发文字等沟通方式,让聋哑当事人在“无声”的调解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与司法温度。

该案中,原、被告均为聋哑人士,被告因为资金周转困难向原告借款,后被告没有按照约定足额偿还借款,原告经催讨未果,遂诉至四会法院。

办理聋哑人案件对承办法官来说是一个不小的挑战,语言交流是最大的障碍。尽管当事人双方可以通过手语来交流,但是由于法官及书记员无法理解手语的意思,这给庭审带来了难题。许法官深知,聋哑人作为特殊群体,在面临纠纷时会遇到更大的困难,作为法官,在面对不能表达、不会表达的“失语者”时,更需要发挥能动司法作用,耐心细致地查明事实、释法明理、悉心调解。

经向当事人的亲属了解,原、被告都上过启聪学校,可以识字并懂得使用手机微信交流,因此,法官借助审判庭的数字设备,将要询问的问题及双方争议事项用文字显示在电脑屏幕上,并由当事人通过手机编辑文字对问题进行回应与辩论。于是,庭审在“无声”中有条不紊地进行。庭审伊始,由于当事人对工具使用还不熟悉,进度比较缓慢,但法官坚持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认真引导双方对每一笔款项进行仔细核对,并列出具体的法律条文,释法说理引导双方放下心结,妥善处理纠纷。经过充分的质证、调查,最终双方共同确认了欠款金额,并达成分期还款的一致意见。法官当场出具调解书并送达给了原、被告,纠纷圆满解决,双方当事人向许法官表达了由衷的感谢,并对这种快速、灵活的纠纷解决方式点赞。

案件虽小,但是“小案件”往往关系“大民生”,这起案件的办理过程中,承办法官秉承“如我在诉”司法理念,全过程对当事人保持耐心、细心、热心, 切实“把老百姓的难事当自己的家事办”,以“如我在诉”的要求做好司法审判工作,不仅实质性化解了矛盾纠纷,更展现了法院对残疾人权益的关注和保护,充分实现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自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于2024年2月26日印发《关于为残疾人提供更加优质诉讼服务的十条意见》以来,四会法院坚持以新时代能动司法理念推进诉讼服务工作,通过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立专职导诉员,对残疾人士、老人等特殊关注群体提供“一对一”咨询、指导服务,对行动不方便群众引导使用诉讼服务网网上立案、跨越立案,线上参与庭审或网上调解等,同时在诉讼服务大厅或审判区域,配备了老花镜、放大镜等各项设备,切实保障残疾人平等、充分、便捷地参与诉讼活动,提升预防化解涉残疾人矛盾纠纷法治化水平,更好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图为庭审调解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