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调解员您好,请问现在方便吗?我是特意来向您致谢的!”8月11日下午,头顶炎炎烈日,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吕某将一面“执法为民”的锦旗送到我院诉讼服务中心调解室,以表达诚挚的谢意和由衷的赞誉。这是又一起诉前调解成功的案例,经过我院特邀调解员四个多月的不懈努力,被告还清全部欠款,案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2016年1月,李某因生意原因向吕某借款2万元并立下借据,到期后李某没有还款,经吕某多次催讨,李某一直拖延付款,无奈之下吕某将一纸诉状递至我院。
我院立案庭收到吕某起诉材料后,认为本案适宜通过诉前调解的方式解决。经我院工作人员向吕某解释诉前调解不收取任何费用,维权成本低、简便灵活等优点后,吕某很快在诉前调解告知书上签字同意调解,我院当即将该纠纷通过广东法院多元化诉调管理平台推送给特邀调解员张燕媛进行诉前调解。
张调解员接收该案件后,了解到双方争议其实并不大,李某也曾多次向吕某口头承诺分期归还,但最后总是不了了之。张调解员通过电话进一步了解李某的还款计划,并向李某释明了走诉讼流程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李某再次向调解员承诺了还款计划,吕某也同意延缓立案。此后4个多月,张调解员持续跟踪李某还款进度,经过多次耐心的释法劝导,李某最终全额偿还了欠款。吕某本想着只能通过诉讼才能解决纠纷,没想到在诉前调解阶段,竟拿回了全部欠款且未花一分诉讼费。
四会法院自启动诉前调解工作以来,始终以“自愿、公平、为民、高效”为调解原则,调解员们以“耐心、细致、专业、公正”的工作作风,努力把每一起矛盾纠纷化解于诉前,用实际行动维护社会的和谐与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