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上午,我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黄某成、黄某碧、黄某伟以及马某涉嫌污染环境罪一案。四会市环保局多名执法人员到庭旁听。
公诉机关指控:2020年3月下旬,被告人黄某成经营的运输有限公司承包了位于四会市某鱼塘的填土平整工作。2020年3月至5月期间,被告人黄某成、马某、黄某碧、黄某伟等人从多家陶瓷厂、无名厂以及建筑工地等地运输涉案固体废物至该鱼塘进行倾倒填埋,违反国家规定,造成严重后果。
为保证案件的顺利审理,四会法院作了充分的庭前准备。庭审现场,控辩双方对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进行了详细的举证、质证,庭审最后阶段,被告人作了最后陈述。本案将择期宣判。
2020年以来,四会法院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依法严惩各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共审结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案件9起,涉案金额1240多万元。除对被告人处以刑事处罚外,四会法院还注重加强对被告人引导教育,督促被告人补植复绿恢复生态,助力建立生态环境修复机制,为守护四会的绿水青山贡献法院力量。
(图为庭审现场)
下一篇:
反诈宣传,四会法院在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