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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现场勘察解纠纷,节约当事人诉讼成本

发布日期: 2021-05-01

作者: 管理员

来源: 原创

阅读次数: 12725

住房问题是老百姓最关心也是最操心的问题之一。日前,我院成功化解了一起民事主体间房屋拆迁补偿合同纠纷案件,承办法官通过现场勘察的方式,解决双方争议的面积问题,有效节约了当事人诉讼成本。

2017年,拆建房屋住户李某与吴某签订《房屋拆建补偿协议》,约定李某将拆建房屋的具体拆建工作交由吴某完成,拆建费用由吴某负责并自负盈亏,新建房屋以李某原产权证建筑面积1:1比例补回新建房屋。近日,双方因新建房屋是否存在延期交付及面积不足的问题发生争议,经多次交涉无果,最终李某将吴某诉至法院。

经庭审调查,双方的主要分歧在于新建房屋面积是否足够。依据惯例,如果双方对房屋面积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法院一般会委托鉴定机构进行测量,但需要当事人承担鉴定费用,处理时间也较长。承办法官周忠海认为,此案标的不大,如果经鉴定程序,势必增加当事人负担,且面积测量技术难度不大,如果法院能现场勘察解决争议,则能节省鉴定费用和时间。周法官在征求双方意见后,迅速作出现场勘察的决定并带领书记员到涉案房屋,与当事人共同对房屋进行测量和记录。与此同时,周法官不断安抚各方当事人情绪,引导其妥善处理纠纷,建议减少鉴定等诉讼成本,协商解决问题,并给予几天的沟通协商期。最终,原告在三天后以双方经友好协商已自行和解为由,向本院提出了撤诉申请。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近年来,为积极有效的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切实让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司法的便利与高效,我院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因案施策,采取上门庭审、上门调解、现场勘察等方式,不断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全方位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