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大沙法庭受理了一起因疫情影响引发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经过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双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得以维系。
据悉,原告很久以前便与被告周某、党某建立起了业务关系。两被告长期从事养猪业务,因经营需要便向原告赊购了一批饲料,期间两被告也给付了部分饲料款。但余款8万多元经原告多次催收,两被告仍未偿还,于是原告将两被告告上法庭。
两被告表示,自己欠钱是事实,今如期出庭应诉,是因为做人要讲诚信。自己不是不愿意给钱,只是自身经营受到疫情严重影响,资金周转不良,希望能暂缓支付。考虑到本案的发生与新冠肺炎疫情有很大关联,两被告拖延履行也是迫不得已。
为化解双方矛盾,承办法官立即询问原告是否有调解意向,并通过释法说理,“背靠背”的方式进行调解。经过法官耐心做工作,原告方也表示双方已经合作多年,自己也体谅两被告的实际困难,不再要求其一次性支付全部欠款,双方自愿达成了分期付款的调解协议。
至此,这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最终双方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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