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四会法院持续聚焦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将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审判执行工作实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4月16日,四会法院在同一天获赠当事人送来的两面锦旗,感谢法官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用实际行动为群众办实事,解民忧。
高效审执涉企纠纷 护航企业良性发展
4月16日上午,肇庆高新区某速递公司的负责人来到四会法院立案庭,将一面写有“高效快捷、两袖清风、公正严谨、一身正气”的锦旗送到了我院法官梁小强、邵平手中,感谢法院公正、高效的维护了该公司的合法权益。这一幕源于两位法官负责审理的该公司分别作为被告及原告的案件。
2020年8月21日,广东某物业公司以与肇庆高新区某速递公司签订了厂房租赁合同为由起诉至我院,要求该速递公司支付拖欠的租金及违约金等合计10万元。邵法官收到该案后,仔细审查分析了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向当事人了解情况后追加了速递公司现在厂房的实际权属人周某杰及周某炜为第三人,后依法查明了涉案厂房原有和现有权属人之间的关系以及厂房先设定抵押与后设立买卖合同关系等因素,并查明速递公司已按法院生效裁决的要求将租金支付给了厂房原权属人的债权人。审理过程中,邵法官多次对广东某物业公司作释法答疑工作并召集厂房现有权属人协商处理租金支付方案问题,后广东某物业公司意识到自己起诉无据,自愿撤回了对肇庆高新区某速递公司的起诉,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2020年年底,肇庆高新区某速递公司将深圳某公司以及全某飞等该公司的6位股东起诉至我院,要求深圳某公司全某飞等6位股东对公司拖欠的快递费用承担责任。由于深圳某公司经营不善已停产、停业且资产不明,为快速解决企业资金紧张问题助力小微企业经济发展,梁法官、邵法官作为该案合议庭成员,多次与深圳某公司的多位股东作法律解释和协商工作,后该深圳某公司的股东自愿在应缴出资范围内及时将欠付快递费用支付至指定账户。后我院依法将款项快速划扣至肇庆高新区某速递公司账户,保障了肇庆高新区某速递公司的合法债权。
公正审判为民解忧 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4月16日上午,因肇庆高新区某速递公司在我院受理的另一宗案件得到了公正审判并顺利执结,该公司的负责人又冒雨来到我院大沙法庭,为法官彭静雯、郑珊珊送来第二面锦旗,赞扬我院法官团队是“公平正义的审判官,合法权益的守护神”。
在该案中,原告肇庆高新区某速递公司自2018年起与被告深圳市某公司发生业务往来,被告委托由原告代为运输相关货物。期间,双方工作人员通过微信沟通、核算运费事宜,被告也并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原告支付了几笔运费。后因被告拖欠60413元运费迟迟不肯支付,原告诉至本院。经本院审理,被告虽然否认了双方对账账目数额,但结合原、被告之前也曾结算过运费且被告支付了运费的事实,以及被告可以根据其托运货物情况、双方协商确定的运费计算方式等多种方式予以举证未付运费情况,因被告未能提供证据予以证明,故被告应当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为此,本院支持了原告主张要求被告支付运费60413元以及相应利息的诉讼请求。判决后,被告不服提起上诉,后经肇庆中院二审予以维持,本案现已生效并经执行完毕。
鲜艳的锦旗,不仅彰显了我院干警公正、高效司法为民的初心使命,更是我院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中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的真实写照。在今后的工作中,四会法院将聚焦“办实事”、“快办案,办好案”,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解决企业实际困难,为本地经济健康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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